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2〕26号)、舟山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做好疫情期间市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舟财行〔2022〕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补充通知(舟财行〔2022〕22号)文件精神,现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现予公示三个工作日(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2日)。
计财处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