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改要求
1.机动车停放在车位内,与全校车位分布图要求一致。非机动车停放在划线内,以地面指示方向为准。
2.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及时整改。
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4日
上一条:学校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车辆停放专项检查情况通报(5月15日)
下一条:学校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车辆停放专项检查情况通报(9月18日)
浙公网安备 33090002000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