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明创建红榜
1.行政楼西门外、1号教学楼东面机动车停车比较规范。
2.港口管理学院东门外机动车停车较为规范。
3.宿舍周边区域绿化带里枯叶、国际交流中心南侧绿地杂草已着手清理。
二、检查存在问题
1.有1辆机动车未停放在车位内;校内多辆机动车车头方向未按要求保持一致,特别是图书馆南侧机动车停车方向不规范。(市教育局整改要求)
2.国际交流中心北侧、学生食堂南侧仍有非机动车乱停放。(市教育局整改要求)
3.学校北门、图书馆、国际交流中心、综合实训楼、学生食堂周边的地面、草地上烟头和垃圾较多,董浩云广场、学生宿舍区道路和绿地上有纸片、饮料瓶等垃圾。(市教育局整改要求)
4.学生食堂、商贸区、综合实训楼南侧彩板房前物品乱堆放。(市教育局整改要求)
5.商贸区南侧灌木丛上晾晒衣物。(市教育局整改要求)
6.校园内垃圾分类不规范,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混杂放置,绿色金属垃圾桶上标识不清。(市教育局整改要求)
7.国际交流中心一楼、学生食堂文明创建宣传氛围不浓厚。(市教育局整改要求)
8.艇筏实训基地南侧宣传栏展板褪色未更新,缺少文明创建内容。(市教育局整改要求)
9.校内内湖湖水发绿、体育场临时垃圾堆放场垃圾清理不及时。
三、整改要求
1.机动车停放在车位内,车头停放方向与《关于明确校园车辆停放方向等文明创建要求的通知》要求一致。非机动车停放在划线内,以停放指示方向为准。
2.校园内及周边环境要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物品不能随意乱堆放。
3.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及时整改。
4.文明创建宣传氛围布置根据整改要求及时更新、添加。
附件1:通报违停车辆信息:
序号 |
单位 |
车牌号 |
姓名 |
1 |
食堂 |
浙L9121J |
俞旭照 |
学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