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车辆停放的通知
各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舟山市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的要求,暑假期间保卫处已对全校的停车位进行了全面的规划,全体教职员工务必将车有序的停放在停车位内,没有划停车位的区域一律不准停放车辆。特别是行政楼和实训楼东侧道路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因每个区域可以划定的停车位有限不能满足就近停放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望互相转告!
保卫处
2018.08.27
上一条:关于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志愿者创文明城市培训会的通知
浙公网安备 33090002000177号